优化营商环境吼得凶,“破门亮灯”露原形
破门亮灯”事件当事方致歉了。2月7日,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古城街道发布致歉信:因我街道工作方法失当,引起“破门亮灯”网上热议,占用大量社会资源,在此向广大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诚挚的歉意。
从致歉信的内容看,相关方面对此事进行了主动回应,也为事件的最终解决迈出了积极的一步。
两天前的2月5日,山西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强调,要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加快推动更多标志性引领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新春第一会,首谈营商环境,足见山西省委对区域营商环境的重视。
山西省今年将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法治化是其中核心要义。平时营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得再多再优秀,也抵挡不住一次类似“破门亮灯”事件的负面冲击。
复盘“破门亮灯”事件,其原委并不复杂,当地发起“商户春节亮灯”倡议的初衷,本是希望借此释放城市善意,给外地游客留下美好印象,进而带动当地的旅游经济。
然而,一项本是让城市发展和商户增收双赢的举措,偏偏却变成了一场“破门亮灯”的闹剧,令人痛心,也发人深省。
工作人员发现商户没开灯,明明有很多引导方法,但他们却无视商户权益,选择了最简单粗暴的方式,擅自闯入商户私人空间,显然逾越了法律边界。
这种为达目的不顾一切的工作方法,不是“为民服务”,实为“为民添堵”“为城添乱”。
笔者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执行者法治意识的淡漠,同时也暴露了工作人员骨子里唯权唯上的思维模式。在基层工作的执行中,他们在潜意识里,把如何快速地完成上级的指标当做头等大事,至于有没有违背法治、会不会损害商户权益,这些问题都统统被抛到脑后。这种“唯权唯上”的思维模式,不仅损害了群众利益,也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力。
事实上,站在商户的角度看,“破门亮灯”不仅破坏了公民的财产权,不只关乎个人利益,更关乎营商环境。
“破门亮灯”事件不能止于致歉,营商环境建设任重道远,在各地开春争相优化营商环境、拉动投资消费的背景下,山西当以此类事件为鉴,思考如何真正尊重商家,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如何真正实现“为民服务”而非“为民添堵”,成为摆在地方政府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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