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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不赔,那也不赔的保险“保”什么 |
加入时间:2024-09-02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覃甚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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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20px;"><strong>“这也不赔,那也不赔”的保险是在“保”什么?</strong></span></p><p> 2019年,淮安的李先生为女儿在某公司投保重大疾病保险,保险期自2019年4月30日零时起至终身止或合同列明的终止性保险事故发生时止。2020年,女儿确诊癫痫(全面性),医生认为她的病情不宜做手术,建议药物治疗缓解病状。女儿确诊后,李先生向保险公司主张理赔,但保险公司以“未达到约定的重疾给付条件”为由拒赔,认为李先生女儿未进行合同约定的检查项目,也没有进行神经外科手术治疗。</p><p> </p><p> 这种案例,我们并不陌生。长久以来,“买保险”这件事的槽点之一就是“钱白花”。常有网友吐槽“保险有两不赔,这也不赔,那也不赔”。买保险的时候“千好万好”,理赔的时候“推三阻四”。试想一下李先生的心情,给女儿买重疾险时,想着万一患病可以多一份保障,充满安全感,结果,生病已经很糟心了,风险还没有“保”住,打上了官司。</p><p> </p><p> 日前,江苏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审结这起合同纠纷案,判决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22万元。</p><p> </p><p> 法院认为,案涉条款中对严重癫痫的定义极大限缩了该疾病的理赔范围,背离了一般人的通常认知和通行诊疗手段,实际免除或减轻了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应认定为免责条款。这起判决的意义不仅仅是李先生获得了应得的22万保险金,更大的意义在于,它给其他消费者和保险公司提了个醒。保险公司“在商言商”无可厚非,但要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挖空心思抠字眼耍“花招”,注定得不到司法支持。</p><p> </p><p> 若消费者合理的理赔,保险都不赔,那保险是在“保”什么?</p><p> </p><p> 保险,实质是一件商品、一种服务。只想着自己挣钱,不考虑消费者利益,这种“生意”做不长久,对于行业发展更是有弊无利。</p><p> </p><p> 现代快报/现代+评论员</p><p><br/></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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