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星新闻收到重庆游客张女士反映称,自己今年2月在同程旅行平台提前预订了“五一”假期的酒店,但在5月2日早晨收到店家电话,称因为其预订时价格太低,如果入住需补差价,否则就退房。后续平台对张女士进行全款退款加两倍赔偿。(5月5日红星新闻)
这种坐地起价的套路,早已是节假日酒店业的“传统技能”。尽管平台最终给出全款退款加双倍赔偿的解决方案,但商家这种把契约当“废纸”、把消费者当“韭菜”的行为,绝不能仅靠事后赔偿了事。
每逢节假日,部分酒店就上演“变脸大戏”:要么以“装修”“满房”为由强制退单,要么直接要求补差价,把提前预订的消费者当成“待宰羔羊”。这种赤裸裸的违约行为,本质上是对市场规则的蔑视——若商家觉得160元定价亏了,当初为何要挂出这个价格?既然成交,就该认账。临时加价,与强买强卖何异?
从法律角度看,酒店单方面要求补差价或取消订单,已构成违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平台提出的“两倍赔偿”,相较于消费者因临时无房可能面临的更高住宿成本、行程打乱等隐性损失,这种赔偿仍显不足。更值得警惕的是,类似“低价预订后毁约”的现象在节假日频发,说明部分商家已将“违约赔付”视为可承受的成本,甚至可能通过提高后续房价来转嫁风险。
平台“退款+赔偿”的处理看似公正,实则治标不治本。若违规成本仅限“两倍赔偿”,而旺季涨价动辄翻数倍,商家依然会算“违法账”的利润。监管部门应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屡次违约的商家施以信用惩戒;平台也需用技术手段锁定房价,杜绝“秋后算账”的空间。
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契约精神,不是“看人下菜碟”。消费者提前规划、锁定低价,本是对市场秩序的信任,若这份信任总被钻空子,最终伤害的是整个行业的信誉——毕竟,谁愿意在一个“价格说变就变”的市场里当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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