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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布一批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
加入时间:2023-05-12 来源:本站 作者:jym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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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期全面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5月12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3起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某锅贴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1日,浦口区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某锅贴餐饮店未在墙上、餐桌等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签标识,也未主动提醒和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浦口区市场监管局当场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普法宣传。当事人现场进行了整改,并表示后续会厉行节约,主动提示、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
某餐饮店未合理确定食品分量、数量等不同规格选择案
2023年4月18日,秦淮区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辖区某餐饮店经营场所的点餐处及点餐器上均未有合理确定数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的提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秦淮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事后,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回头看”检查,防止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据了解,为了防止食品浪费,保障粮食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明确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要提升餐饮供给质量,按照标准规范制作食品,合理确定数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
某私房菜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20日,建邺区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辖区某私房菜馆在经营场所内显著位置及包间内均未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提示语、反食品浪费标识标牌,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建邺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当日,当事人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并将“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纳入培训内容,加强服务人员职业培训,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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